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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2016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号)

2017-01-18 16:48: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就业服务机构:

为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工作情况,研究做好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请组织做好你省及所辖示范县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示范县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各省(区、市)要指导辖区内示范县认真梳理总结2016年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于2017年3月1日前将全部示范县的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部(电子邮箱地址附后)。同时,请各省(区、市)将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整体情况也一并报送我们。

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二)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及示范县中的贫困县开展就业扶贫工作的具体做法;(三)近年来示范县发挥作用情况,及示范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各地要根据自身特点突出亮点,常规性举措简要表述,对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新问题要予以详细说明。

二、指导示范县及时报送有关数据

各省(区、市)要及时通知所辖示范县在2017年3月1日前在线填报2016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有关数据(网址:http://ldlzyjy.cetti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过程中,各示范县要主动联系当地统计部门,获取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认真核对数据填报统计口径及计量单位,杜绝数据填报错误。各省(区、市)可登陆信息系统查看本地区示范县数据信息,并对填报情况进行审核。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由于本次填报的指标体系较之前有较大调整,请各省(区、市)及各示范县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具体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并加强组织和监督检查。有关总结材料要确保文字情况重点突出,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单位:部就业促进司统筹就业处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群体就业服务处

联 系 人:刘彦兵 沈宏

联系电话:010-84661105、84661100(传真)

          010-84201522

电子邮箱:qtc@cettic.gov.cn

就业促进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1日